共青团昆明市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76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6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共青团昆明市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开展正常业务等所发生的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共青团昆明市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6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1.76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共青团昆明市委机关开展正常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共青团昆明市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共青团昆明市委机关开展正常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共青团昆明市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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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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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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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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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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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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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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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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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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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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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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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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