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是小法官,好队员在行动 ——西山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春苑小学开展模拟法庭 进校园活动 来源于: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08 10:17:55  发布人:学校权益部


“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2018年4月26日下午两点,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审判长”字正腔圆的声音从春苑小学审判庭传出。与以往的庭审相比,今天的庭审看似相同却又格外特别。相同的是庄严的法庭、严肃的案件和齐全的诉讼参与人,特别的是无论是合议庭成员,还是法警,或是控辩双方,都是由春苑小学四年级十一名队员“扮演”的——这是一场生动的“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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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春苑小学于2015年被昆明市关工委、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司法局命名成为“昆明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发挥西山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作用,帮助广大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增强少先队员法治意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明晰个人行为规则。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队员参与、旁听“法庭”的案件审理,用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说法来达到教育引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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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模拟法庭上,春苑小学的队员们分别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委托代理人等角色。他们各司其职,在老师和法官的精心组织下,以真实的庭审程序为参照,模拟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得益于充分准备,队员们在法庭上的表现是可圈可点,尤其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的流程清楚明晰,非常符合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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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萧法官进行了点评:今天选择这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开展模拟法庭,我觉得非常适合用来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课堂教育。在我的办案经历中,审理过多起在校生犯罪的案件,有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他们缺少法制教育,所以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一定要从娃娃抓起,一定要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另外,同学们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无论是在校园内,还是在校外,大家都要用正确的方法来保护自己。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社会的支架,有了它,社会才能正常发展;纪律是学校的支架,有了它,学校才能正常运作。宣传法律是为了让青少年更深刻地了解我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认识到法律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西山区春苑小学历年来严格按照西山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在西山区关工委、西山区教育局等部门的指导下,高度重视在校学生法治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争当遵纪守法好队员,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引导春苑小学发挥西山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良性示范作用,引导在校青年少争做新时代的好少年,抓好学法、知法、懂法、护法基本功,引导青少年学生知荣辱,明是非,遵纪守法,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展现新一代青少年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