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 明 市 财 政 局
关于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心安保服务"购买计划的复函
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中心保安服务购买计划项目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所报委托专业单位对2018年度中心物业管理工作(购买服务名称为“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 的相关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的购买服务计划组织实施。
特此函复
昆明市财政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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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青中心请〔2018〕11号
关于“中心保安服务”购买计划项目的请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昆明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中E18后勤管理中E1801物业管理的文件内容,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8〕1号),拟在2018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心保安服务”,具体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中心保安服务,采购品目名称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组织形式由单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门登记的代理机构组织。
二、 购买主体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 主要内容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期限1年,具体岗位及工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7万元(费用包含保安员的工资、福利、保险、装备费、教育培训费、日常办公用品费、在重病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中标供应商的税费、利润等)。
(二)资金来源:由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事业收入”开支。
五、 承接标准
持有保安员证,消控室值班人员持有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六、 目标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做好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破坏等工作,及时掌握值勤区域状况,发现和处理可疑情况,维护执勤区域治安秩序,严防治安事件发生,保护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财物安全,维护安全稳定的教学工作环境,协助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完成大型活动的相关安全保卫、保障工作等。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昆财行〔2018〕1号文件,拟采用经财政部门登记的代理机构组织。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当否,请批示!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