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嵩明县综治维稳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在平安嵩明、法治嵩明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9月18日至20日,嵩明县举办2018年依法治理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培训班,嵩明县委副书记潘加智出席开班仪式并就培训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争做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二是强化法治意识,争做依法治理的“宣传者”;三是强化一线意识,争做初信初访的“化解者”;四是强化争先意识,争做平安创建的“推动者”。开班仪式由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燕宏主持。
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信访办主任及全县75个(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等,共计150余人参加。
县委政法委刘建敏副书记对培训作结业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准备充分,选题紧扣工作实际,培训纪律严格,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