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法院模拟法庭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8-12-12 10:44 |来源: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赏月拍照滑进水库,大学生溺亡谁之责


提到青少年,

你会想到什么呢?

如花般的年纪、阳光灿烂的笑容、嬉笑打闹的身影……

但如果他们缺乏法律意识,

他们的青春又会是怎样的?

一切还会如此美好吗?

或许是时候让他们走近“法庭”、学习法律知识了。

咚!

(开庭敲锤动态表情包)

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

属于他们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啦!


2018年12月8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到昆明市实验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针对目前学生团体结伴郊游、旅行过程中意外事故频发,甚至少部分青少年以“玩命自拍”为时尚的社会现状,此次活动选取了该庭审理的一起关于某大学在校生与同学相邀到公园赏月、拍照过程中不幸坠入水库而亡,其父母起诉水库及公园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例。全校100余名师生到现场观摩模拟庭审。

模拟的是啥案情呀?

2017年10月,在校大学生郭某与同学到某公园一亭子赏月,为选取较好的拍照位置,郭某从亭子周边的山坡走至水库旁,不慎滑入水库溺亡。后郭某的父母诉至法院主张公园和水库支付郭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郭某父母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经审理,法院认为亭子虽与水库相邻,但周围有围栏需从山坡向下走才为水库,人无法直接从亭子坠入水库,且亭子虽属公园管理养护范围,但公园为封闭式景区,需收取门票进入,而亭子并不在封闭景区范围,且不收取门票即可进入,而水库管理方竖立了告示牌禁止进入水库区游玩,已尽告知管理义务,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因此认定公园及水库不承担侵权责任。

“庭审”,我们都是认真的。

为了给昆明市实验中学的师生们带来一场法治意义深刻的模拟庭审,使活动真实还原庭审现场、达到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民二庭的干警们从剧本编写、服装准备、道具制作到现场编排、指导等,事无巨细、精心策划。

昆明市实验中学9名中学生积极参与其中,进行了认真地排练。其中,扮演“审判长”的李同学说:“我们为这个活动准备了三个周,以前觉得法律距离自己很遥远,自己年纪还小,触犯法律的问题与我们没太大关系。但今天我发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是保护自己”。

模拟现场,一切都俨然有序。为表演真实,“案件当事人”用当地方言与“庭审人员”进行对答,惟妙惟肖地“还原”真实案件审理过程,参与旁听的师生兴致盎然。

真正的法官现身喽!(哇哦!法官可是和同学们扮演的不一样哦!)

庭审结束后,民二庭负责人龙燕法官对模拟法庭作了针对性的点评,表扬了同学们可圈可点的表演,详细地向同学们介绍了庭审席上各角色所承担的职责,耐心地普及了庭审程序相关知识,并向对此次活动鼎力支持的昆明市实验中学全校师生以及媒体表示了感谢。

民二庭副庭长蒋煜法官向旁听师生普及了与学生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她强调:每位同学都要为自己个人行为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快乐成长。同时也希望,通过此类活动培养同学们对法律的兴趣,期待更多的同学能投身于法治事业,共同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助力。

法官寄语:“活动结束了,但未来的路还很长。愿孩子们用好法律这把保护伞,一路平安快乐、健康成长!

同学们在旅行、郊游的过程中,追求“会当凌绝顶”的感觉无可厚非,拍照虽美,但切勿跟风模仿。违规攀爬到危险区域拍照可能会导致自己或他人失去生命。当然,高危区域的管理者也一定要注意加强保护措施,仔细排查、堵塞漏洞,否则一旦发生不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方将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活动有利于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庭审的严肃性、程序的严谨性、法律的重要性以及知悉法院、法官所担当的职责和使命,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为平安校园、法治盘龙充分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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