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法院——贪图小利被骗3万,80余名师生听法官揭开骗术
发布时间:2018-12-24 14:42 |来源: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阳光司法工程”是构建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通过这项工程能让司法更加透明、更加阳光,能让司法走进民众、走进生活,能让群众因接近司法而了解司法、因了解司法而认同司法。为此,盘龙法院一直致力于将阳光司法活动做好、做精,助力法治盘龙的建设。

2018年12月10日上午,在初冬阳光的拥抱下,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的80余名师生走进盘龙区人民法院,旁听法院以阳光司法形式公开开庭审理的毛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你想要手续费,骗子要你的全部钱款。

该案被告人毛某于2018年6月至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某寄售行店,要求被害人陆某某帮其代还信用卡欠款6万元,并承诺给予被害人陆某某0.8%的手续费。

两人约定:被害人陆某某将自己的钱款打入被告人毛某的信用卡中,信用卡使用额度恢复后,陆某某便可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将钱款刷出,其中不会遭受财产损失,并能得到毛某支付的手续费。

于是,心想有利可图的被害人陆某某遂利用网上银行先向毛某提供的信用卡转账2.8万元。转账成功后,陆某某用POS机从卡中刷出2.5万元。

看见钱款能正常刷出,陆某某就再次向毛某的信用卡转账3万余元。但这次陆某某掉入了被告人毛某的陷阱里。

见信用卡恢复额度、可以透支3万余的被告人毛某趁被害人陆某某还未将3万余元从卡中刷出就逃离了寄售行,并利用手机将骗来的3万余元用于消费。发觉自己被骗的陆某某马上报了警。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某无视国家法律,将代还信用卡资金转走,骗取被害人钱款,且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毛某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有所辩解,其辩护人也向法庭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本案将根据控诉双方的争议焦点进一步进行审理。


法官寄语:重视财产安全,莫贪图小利而掉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当前支付方式获得新的发展,使得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更具多样性和隐蔽性。盘龙法院此次以阳光司法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关乎群众财产安全、贴近群众现实生活的诈骗案,并以比较容易尝试和接受新鲜事物的高校学生为对象,温馨提示大家:从现金支付到刷卡支付,再到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每一种支付方式和每一个支付环节都可能被不法分子设下陷阱,希望通过此次阳光司法活动呼吁包括高校学生在内的广大民众遵守法律法规、重视财产安全、提高防范意识、识别花样骗局,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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