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共青团昆明市呈贡区委与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签署《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合作协议》。《协议》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诉讼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有助于解决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帮教维权、帮扶救助等方面的专业需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进一步提升我区青少年权益维护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水平。
团区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2019年合作开展的首批“青”字头项目在签约仪式上同步启动。其中,“青柠计划”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矫治项目运用“心理咨询师+检察官+社工”的模式,加强专业的心理干预,积极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灯塔计划”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项目运用“检察官+团干+社工+志愿者”的模式,通过一对一辅导、亲职教育、志愿服务等个性化帮教方案,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昆明市呈贡区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对策研究项目积极发挥云师大哲政学院专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课题研究,增强我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
签约仪式上,昆明市呈贡区壹阳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分别介绍了项目情况,区委统战部(区高校联席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分别就发挥职能职责、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王彦彦同志指出,要坚持效果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抓住重点人群;要保持工作韧劲,注重持之以恒,将《框架协议》长期作为呈贡区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基本框架;要加强经验总结,加强项目总结,加强各部门间的联动配合,把此项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槐建华同志指出,为做好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预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狠抓落实,努力提高预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整合资源,打造预青工作亮点,也要突出维权功能和教育引导,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和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要强化组织保障、资源保障、制度保障,加强宣传力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人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工程,既要全面领会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为此项工作创造的广阔舞台,也要深刻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少年现实需求提出的新挑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定能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我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