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昆明市委关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请示
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共青团昆明市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工作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1401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批示。
联系人:金洁 联系电话:15969552134
附件: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购买计划
共青团昆明市委
共青团昆明市委关于购买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水平,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E1401),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
(二)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水平,现需进行购买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完成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加强和改进共青团自身建设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具有审计工作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购买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按照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共青团昆明市委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