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党支部组织开展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来源于: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7-09 09:46:29  发布人:官渡区团委

团区委党支部组织开展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为积极构建“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的基层党组织管理机制, 7 月8日,团区委 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活动专题会议。

会议中,尹晓彤副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内容,并指出《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上升为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党的重要纪律和规矩,是实现党的使命和任务的内在要求。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实现请示报告与履职尽责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