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3 09:38 |来源: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801000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团市委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能:1、开展青少年文化、艺术、科技、体育专业方面的培训;2、开展科学、文艺体育比赛活动、课程课外辅导,实用技能、岗前培训;3、举办国际、国内文艺演出、竞赛、夏令营、学术研讨、讲座及展览;4、承接对外交流、学习培训、考察活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校外教育为主的公益性教学培训机构,主要是针对昆明市青少年的文化、艺术及体育等方面进行培训,并承担市中小学对外活动和政府公益性活动等。2018年中心紧紧围绕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方针,结合公益性特点,“中心”分别承接、承担了全国、省、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活动、会议、展览、赛事等,培训学生上万人次。开展了以“你好,新时代”为主题的2018年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儿文艺演出”活动,同时邀请了盘龙区少年宫、五华区少年宫的同学一起同台演出。组织开展了“游园联欢会”、“钢琴精品音乐会”、“‘第九届快乐童年’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展演活动”、“第十一届‘国乐飘香音乐会”和“传承小使者”等内容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庆祝活动。2018年还接待来中心参观交流的 “台湾嘉义县太保市南新国民小学艺术才能班与昆明地区学校学习体验暨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师生及家长代表共40余人。同年创新组织开展“参观博物馆”“参观污水处理厂”“参观邮政局”“唐诗宋词朗诵会”“旧书交易淘宝街”等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2018年上缴各项税收111.81万元;上缴非税收入831.91万元;上缴国库258.29万元。另外,我单位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组织开展“警民共建”、“消防安全”、“文化交流”等宣传活动,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1、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33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86万元,占总收入的47.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03.30万元,占总收入的52.7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下降了36.10%,主要是今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了178.91万元;事业收入比去年减少了569.75元,其他收入比去年减少了4.0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70万元,占总支出的53.50%;项目支出773.30万元,占总支出的46.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提高了10.73%。主要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了34.97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了126.2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70万元。与上年对比提高了4.09%,主要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度提高了6.74%,按国家政策调增了绩效工资及各项社保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3.30万元。与上年对比提高了19.51%。主要是全年开展了30多个各项儿童公益活动及维持中心正常运转的水电费、游泳馆的地热水费、中心绿化管养、编外人员工资及社保、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支持保障经费、原基建工程尾款等项目开支。2018年中心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开支           开展工作情况

1、各项儿童活动经费   62.83万元   主要是针对昆明市青少年的文化、艺术及体育等方面进行培训,并承担市中小学对外活动和政府公益性活动等。2018年开展了以“你好,新时代”为主题的2018年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儿文艺演出”活动,同时邀请了盘龙区少年宫、五华区少年宫的同学一起同台演出。组织开展了“游园联欢会”、“钢琴精品音乐会”、“‘第九届快乐童年’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展演活动”、“第十一届‘国乐飘香音乐会”和“传承小使者”等内容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庆祝活动。2018年还接待来中心参观交流的 “台湾嘉义县太保市南新国民小学艺术才能班与昆明地区学校学习体验暨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师生及家长代表共40余人。同年创新组织开展“参观博物馆”“参观污水处理厂”“参观邮政局”“唐诗宋词朗诵会”“旧书交易淘宝街”等30多个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2、水电费支出 30万元   保障2018年中心艺术宫、科技宫、游泳馆等场馆各项水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中心各项工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3、编外人员工资、社保及职工继续教育经费     107.94万元   中心编制数为92人,实有人员为51人,不能满足中心开展正常工作需要,故每年需聘游泳馆服务员、救生、水电及保洁员等临聘人员约27人。该项目主要开支中心临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106.56万元和中心各专业教职工继续再教育费用1.38万元。

4、地热水水资源税   30万元   “中心”游泳馆水资源为地热水供给,保障的中心游泳馆水质检测合格,正常开放运转。

5、中心绿化管养   14.69万元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绿地面积约48153平方米,通过政府采购选择专业的绿化公司开展绿化管养业务,确保中心范围内植物长势良好,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

6、中心保安服务   45.64万元   中心是校外教育机构,参考《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要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结合中心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驻专业的保安公司工作人员为中心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做好中心的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破坏等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值勤区域状况,发现和处理可疑情况,维护执勤区域的治安秩序,严防治安事件发生,保护中心财物安全,维护安全稳定的教学工作环境,协助中心完成大型活动的相关安全保卫、保障工作。

7、中心消防管网改造工程   56.15万元 中心消防管网系统自1999年至今,部分消防管网系统已无法满足中心工作需要,通过政府采购选择专业的施工单位开展中心消防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该项工程尚未完工,该部分支出按工程进度审核后开支。

8、扶贫项目资金   8万元   主要是支付中心精准扶贫的贫困村—东川拖布卡镇象鼻村的扶贫款,用于购买鸡苗,为贫困村脱贫产业。

9、原基建欠款(与上级配套和工程尾款) 359.49万元   主要是支付中心原建设工程款欠款。

10、中心的其他设备、设施零星维修维护费   18.56万元   主要是中心游泳馆设备设施、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水电设施、卫生保洁设施、教学设施等零星维修维护开支。

11、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支持保障经费   40万元   主要是强化对基层团委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安排共青团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基本职能所开展的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20%。与上年对比下降了22.15%,主要是2017年财政为解决中心原基建欠款增拨了200万元财政资金故减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18.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8.99万元以及各项儿童活动经费18万元。

2.住房保障(类)支出4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均由单位事业收入开支,其中公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27.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15万元,固定资产605.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4.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7.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43.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8项,账面原值264.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276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因产权暂时移交),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0.1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7.52

322.15

605.37

383.09

46.36

175.9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801111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9090208390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