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贯彻落实《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9月8日,团县委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主题月”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员青年志愿者,打扫整洁各街道环境卫生,并以“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为重点,向周边商铺、住户、行人进行积极宣传。同时,引导群众,严格规范自身,树立文明意识,培养节约美德,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
下一步,团县委将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推动文明建设纵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