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0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依据有关章程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区组织、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2)参与制定昆明市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年报刊资料、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制定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
(5)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文化建设,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带领团结全市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培养青年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8)会同有关部门为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参与拟定昆明市青少年外事有关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以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9)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包括:
1.办公室: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综治维稳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对团市委直属单位、挂靠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组织部: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县(市)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宣传部: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团组织的宣传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负责团市委文明单位创建等机关建设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4.统战部:研究、指导民族地区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民族地区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5.青年发展部: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青年工作;组织参与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工作;指导昆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6.学校少年部:研究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并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指导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市学联、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7.权益部: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参与拟定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研究保护未成年人和团员青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向主管机关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青少年思想及违法犯罪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8.机关党总支(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挂靠机构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社保和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领导团市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牵头负责团市委“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团市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团市委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紧扣市委全力推动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战略部署,深化以增强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为主体单元的新时代共青团工作格局,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市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中昆明青年的作为与担当。
深入学习好、广泛宣传好、全面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团干部和共青团员自学原文原著为基本方式,将学习全会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读书班、学习班、报告会等,推动反复学、刻苦学,不断加深理解;以团支部会、少先队中队会为主要组织方式,通过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举办学习交流会、组织征文演讲等形式,运用讲故事、谈感受、析案例等方式,让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当主角,发扬同伴教育的优势;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媒体使用偏好,及时筛选推介和制作推送解读辅导产品,更有创意、更为精准地引领青少年学习领会全会精神。
统筹推进《昆明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以推动规划落实为牵动,充分发挥昆明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方齐抓共管青年事务的工作机制,完善共青团与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市级相关部门针对青年在成长发展方面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需求,持续加强政策倡导和政策协调,努力推动更多普惠性青年发展政策出台。做好青少年利益诉求代言工作,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和“共青团倾听日”工作机制,将政治参与和服务青年普遍性发展需求相结合, 打造发现问题、设计项目、改善政策、青年受益的工作闭环,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针对青少年成长发展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开展政策倡议和社会倡导。
总结工作经验,高效率做好COP15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发挥好创文志愿者指挥部办公室作用,做好COP15服务保障工作,聚焦城市志愿服务工作,在会场周边、沿途重点交通枢纽等设置城市志愿者服务岗,提升重点商圈、景区景点、窗口单位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组织城市志愿者提供周到贴心的问询、指引等服务。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参与城市文明、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掀起浓厚志愿服务氛围。制度化建设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广泛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春城志愿服务品牌行动。围绕昆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春城志愿行 滇池明珠清”工作,做好“小小河长”的组织发动与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6.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56.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单位基本支出减少6.85万元;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本年度单位压缩部分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5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6.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单位基本支出减少6.85万元;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本年度单位压缩部分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5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6.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单位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本年度单位压缩部分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29(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542.64万元,主要反映团市委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该类支出为我单位各项基本支出(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0.00万元,主要反映团市委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该类支出为我单位各专项经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69万元,该支出主要为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6万元,该支出主要为我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32万元,该类支出为我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5万元,该类支出为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03(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63万元,该类支出为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万元,该类支出为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48.5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主要为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转移项目。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为201(类)-29(款)-02(项),项目名称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专项经费,金额123.04万元,主要用于盘龙区、西山区等12个县市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补助及社保发放。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转移项目。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转移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3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73.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10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的原因:2022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3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2.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4人次。
减少的原因: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单位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加强和改进共青团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通过一系列培训讲座调研等活动,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组织青年的能力,更好的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职能。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专项经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有关要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青年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昆明行活动专项经费:搭建驻昆高校和全国高校“云上”合作平台,构建云南籍高校人才社会实践“线下”服务平台,吸引以云南籍返乡大学生和驻昆高校留校大学生为主的高校人才,围绕昆明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4.志愿者、预青及团代表专项经费: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培训,广泛动员青年团员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志愿服务氛围,完成志愿者招募、培训、配岗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线上、线下系列活动。加强团员代表履职能力。 市级财政保障市级团代表每年每人300元的工作经费,建立团代表走访团员青年制度, 通过设立团代表工作室和集体见面、日常走访等形式, 增强团代表对普通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服务, 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职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搭建共青团协商代言的桥梁纽带;发挥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国首批“青少年12355”区域中心优势,加强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提供权益维护、法律咨询、心理健康、成长成才及个案服务;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和打造青少年关爱服务项目,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减少1.86万元,减少2.51%,其中:办公费减少0.82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定额指标减少;会议费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培训费增加0.04万元,增长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预计增加培训次数; 公务接待费减少0.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公务接待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邮电费增加0.1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定额指标增加;差旅费增加0.2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定额指标增加;维修(护)费增加0.1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单位预计本年度购买办公耗材增加;工会经费减少0.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定额指标减少;福利费增加0.3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定额指标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9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定额减少,印刷费增加3.1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购买印刷服务增加;因公出国(境)减少1.90万元,减少原因为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资产总额8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66万元,固定资产22.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19.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01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504385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