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汇总)2022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14:40 |来源: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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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主要职能为: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依据有关章程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区组织、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2)参与制定昆明市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年报刊资料、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制定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

5)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文化建设,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带领团结全市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培养青年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8)会同有关部门为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参与拟定昆明市青少年外事有关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以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9)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把“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日常,按照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等要求,开展“强服务 抓落实 提效能”大竞赛、大调研活动和“当好排头兵、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出台《共青团昆明市委项目化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实施绩效考核(KPI)制度,持续开展“我为青年办实事”活动,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制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11条。第一时间召开书记(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全市各级团组织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与溯源机制,带头学深悟透《论党的青年工作》,深化“千名团干上讲台”行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高标准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网络空间为重点,管好用好各级团属宣传阵地,召开驻昆高校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促进青年工作领域风险管控形成闭环,今年未发生重大涉团舆情事件。

2.组织召开昆明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洪建同志出席并与各界青年代表座谈交流。大力推进党团队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省市党代会等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并依托春城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深入基层、面向青少年累计开展宣讲300余场,覆盖8432个团支部,参与人数达25.3万。“五四”期间,全市9321个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8541名青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优势,开展“风华百年、青春昆明”昆明青年运动史概览;举办主题微团课大赛,加强青少年理论武装。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今年以来总学习人次达227.19万。团市委官方微信号粉丝97万,今年以来发布推文620条,阅读量达380万人次,影响力长期居云南团属政务微信公众号榜首,昆明市政务新媒体前三,多次进入全国州市级团属公众号影响力前列。深化青春昆明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团建数字化、培训在线化、就业信息化、活动平台化,注册用户已突破112万,发布各类活动1046场,访问量突破1亿人次。

3.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每季度召开县区共青团工作大竞赛活动,晒成绩找问题。开展昆明市“青年文明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青春行动,加强对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的沟通联络,走访福建、浙江、厦门、温州等驻滇商会,深入开展青联、青企协服务县域经济活动,组织金融税务政策接洽会,推进政企对话、银企对接,累计服务县域经济项目17个。举办2022年“昆明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暨昆明市第五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金融赋能,助力项目落地孵化。开展“职业的力量进校园”系列公益讲座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昆团就业帮”,发布岗位205万余个。启动昆明市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训练营“第二阶段”送课下乡县域培训,覆盖800余人。持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22年共扶持青年700人,发放贷款1.1亿余元。开展2022年“聚才引智 青春兴滇”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昆明专项活动,选拔了20支课题实践团队、9支线下实践团队以及150余名岗位实践员开展实践活动,为昆明发展建言献策,制作推出青年发展型城市宣传片《春城正青春》,增加高校学子来昆创业就业意愿。主动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组织动员5万余名青年志愿者、900余支青年突击队及青年文明号队伍常态化保障疫情防控,发动73家单位3180人组建党团志愿服务队,协助做好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物资配送、人员排查、卡点值守等工作。深化“社区青春行动”,助推“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进社区开展专业志愿者培训8场次,选派178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服务,2022年累计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44场次,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1460余场,参与活动志愿者72500余人,队伍300余支。

4.按照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17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要求,积极向团中央、团省委进行工作汇报,及时上报申报方案,6月2日昆明市作为云南省唯一试点城市成功入选。自2021年6月,我市四个县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启动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团市委主动下促一级,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四个试点区在组织建设、社会化用人、经费保障、打造青字号品牌等方面形成了可供借鉴的典型经验,昆明市、盘龙区、官渡区评估结果为优秀。创新成立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团属公办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全国“青少年12355”区域中心作用,深化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建立协商代言机制,制度化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发挥协同作用,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昆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从试点到示范。

5.坚持党建带团建,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专项行动为抓手,认真摸排非公领域团组织建设情况,制定团组织成立规范化手册。不断发掘服务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深入推进滴滴、顺丰、昆明网络文学协会等团组织建设。带队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磨憨镇及经合区开展实地调研座谈,8月底,共青团昆明市委与西双版纳州团委、勐腊团县委三方已完成磨憨镇(包含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共青团工作托管协议的正式签订,举办2022年昆明希望工程“爱心助你上大学”磨憨镇助学金发放活动,为11名磨憨镇新考入大学的困难学子发放助学金55000元。认真开展全市少先队工作调研,推动出台《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打造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8个,建成社区少工委115个。大力建设“网上少先队”,创新少先队争章活动,在全省率先打造智慧队建工作平台,实现了少先队工作数字化、少先队活动多元化、少先队服务精细化,截至目前,已注册学校1009所,注册少先队员515112名,通过“智慧队建”平台共发布少先队活动309场,平台访问量1864万人次。

6.突出公益性,聚焦“四大职能”,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健康家园和心灵港湾。中心管理团队为团市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均为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着力打造中心引领、部门协同、医校联动、社会拓展的服务模式,构建“12345”工作格局,建立“全链条、一体化”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体系;开展以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全覆盖心理健康服务;统筹联动学校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科的专业工作基础;开展现场心理咨询,协调做好诊疗服务,对来访的青少年进行分类评估判断,通过现场心理咨询、协助选择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咨询、协调推送医院诊疗等方式提供专业服务。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强大合力,统筹整合学校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等力量,搭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实现人员互通、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培训、讲座和指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关爱辅助成长,提高青少年心理素养和社会心理健康认知度。强化统筹协调服务,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帮助青少年解决康复返校等特殊情况、特殊问题;5支队伍:统筹民政、卫健、教体等部门力量,组建了社会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老师、心理科医生、专家团队、志愿者5支服务队伍,全力打造区域先行示范、标准服务规范、实体高效运营的公益性青少年工作品牌。

7.突出专业性,配强工作力量,引领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对内组建了含心理咨询师、心理科医生等在内的服务队伍145人,对外与13家心理服务社会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与8家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科合作开通“绿色通道”,以专业队伍、专业力量为中心服务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专业人员强服务。现有心理科主任医师10名、副主任医师6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57名、三级心理咨询师49名,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训练有素、爱岗敬业的心理专业人员力量。专家智库注动能。邀请教育部心理援助热线平台工作组副组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席居哲,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分会双向障碍专委会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病区主任郭小兵,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心理教师、牛津大学教育学硕士刘家杰,云南首位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注册督导师、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常务理事漆平,首席领衔专家团队,指导中心工作体系建设及服务模式研究等。实践基地作支撑。积极与华东师大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清华大学社会心理服务研究中心探索研究实践基地,实施专业能力培养支持计划、“心理危机综合干预”项目,专家研究与专业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

8.突出安全性,健全标准规范,维护青少年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畅通服务渠道,确保到中心接受咨询服务的青少年,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来访,个人信息、咨询服务情况,包括到社会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到各大医院进行诊疗的情况,都严格保密,全力保障青少年信息安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流程便捷化。推行“一站式”服务流程,畅通“接访→咨询评估→分类处理→跟踪归档”四个环节,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早治疗,让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服务系统智能化。创新开发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数据统计、问题分析,优化服务网络、畅通服务链条,数字平台反哺业务系统提质增效。监督管理常态化。中心全流程监管与部门日常监督相结合,实现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的全面监督管理。建立合作机制,制定标准规范,细化保密协定,督导考核评价,严格准入退出,保障服务优质安全高效。贴心服务精细化。全天候、全公益、全链条规范服务,保障了青少年心理服务连贯性、专业干预时效性、推送诊疗及时性,打通育人育心“最后一公里”。

9.突出普惠性,提升服务质量,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认可。中心自挂牌运营以来,以独特的服务模式和优质的服务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认可。团中央权益部以线上调研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并指出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走在前、服务实,中心建设高标准、高规格。人民网、云南日报等19家新闻媒体先后对中心成立和运营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省内外多个州市通过来电了解、实地调研等向中心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全国知名机构专家学者以及省内高校、研究院所、医疗机构均对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清华大学心理服务研究中心刘家杰老师对建设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办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昆明工作“前瞻、普及、专业、公益”是发挥示范作用的基础,提出了共同探索搭建积极心理学科研与实践平台。中心首席专家、华东师大席居哲教授指出中心精准把握职能定位以及“全链条、一体化”变革了传统工作模式,创新构建服务体系,纵向加深了青少年心理服务专业深度,横向拓展了青少年服务广度,要继续培育行业引领服务力量,努力打造全国“示范中心”。中小学生家长纷纷来电来访了解中心服务情况,各类咨询2000余人次,中心注册用户802人,系统预约操作指南访问量3.4万人次,现场调查或电话回访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机关党总支及下属事业单位,包括:

1.办公室: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综治维稳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对团市委直属单位、挂靠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组织部: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县(市)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宣传部: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团组织的宣传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负责团市委文明单位创建等机关建设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4.统战部:研究、指导民族地区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民族地区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5.青年发展部: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青年工作;组织参与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工作;指导昆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6.学校少年部:研究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并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指导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市学联、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7.权益部: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参与拟定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研究保护未成年人和团员青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向主管机关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青少年思想及违法犯罪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8.机关党总支(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挂靠机构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社保和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领导团市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牵头负责团市委“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9.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

2.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

2.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379,588.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9,588.79元,占总收入的96.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79,588.79元,增长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29,588.79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50,00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新增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后成为新增主管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具体收入决算情况说明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和“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79,220.27元。其中:基本支出6,777,432.61元,占总支出的65.30%;项目支出3,601,787.66元,占总支出的34.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379,220.27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77,432.61元,增长1000.00%;项目支出增加3,601,787.66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新增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后成为新增主管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具体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和“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77,432.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59,270.42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8,162.19元,占基本支出的10.60%。人均人员经费为183,614.26元,人均公用经费为21,762.4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1,787.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和改进共青团自身建设专项经费支出1,411,616.21元,主要用于通过一系列培训讲座调研等 活动,加强对共青团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组织青年的能力,更好的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职能。开展思想宣传,青年引领。宣传部属宣传思想战线基层,跟群众的关系最密切、联系最直接,承担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文化繁荣等重要职能。

2、志愿者、预青及团代表专项经费支出54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培训,广泛动员青年团员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志愿服务氛围,完成志愿者招募培训配岗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线上、线下系列活动。加强团员代表履职能力。市级财政部门保障市级团代表每年每人300元的履职工作经费,建立团代表走访团员青年制度, 通过设立团代表工作室和集体见面、日常走访等形式,增强团代表对普通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服务, 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职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搭建共青团协商代言的桥梁纽带;发挥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国首批“青少年12355”区域中心优势,加强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提供权益维护、法律咨询、心理健康、成长成才及个案服务;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和打造青少年关爱服务项目,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3、昆明青年旅行社清算注销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46,984.00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青年旅行社清算注销事宜,妥善进行人员安置及项目收尾工作。

4、共青团昆明市委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专项经费支出280,605.00元,主要用于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昆明市委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批复》(昆复〔2022〕32号)文件精神,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会期三天。

5、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昆明行活动专项经费支出531,893.21元,主要用于搭建驻昆高校和全国高校“云上”合作平台,构建云南籍高校人才社会实践“线下”服务平台,吸引以云南籍返乡大学生和驻昆高校留校大学生为主的高校人才,围绕昆明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6、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7、2021年度省级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支出18,185.00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省级下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工作目标任务,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机构性就业矛盾。

8、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支出14,316.00元,主要用于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2〕59号)文件要求,发放2022年贷免互补工作及吸纳就业补贴经费。

9、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创文工作落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知晓率。

10、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半年工作经费支出158,188.24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转,组建省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及专业志愿者团队,购置保安保洁服务,确保新成立单位可以正常运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9,220.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3%。与上年相比增加10,029,220.2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新增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后成为新增主管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具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和“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29,5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5%。主要用于: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310,273.0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011,098.4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类项目支出;

3)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158,188.2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建设及运转,组建省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及专业志愿者团队,购置保安保洁服务,确保新成立单位可以正常运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6,71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76,286.5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97,928.9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32,501.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人才选拔,担保创业贷款人才服务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9,92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63,748.8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49,263.09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6,914.2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3,0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63,018.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19.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19.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本年度的未发生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本年度的未发生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162.19元,增加718,162.1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新增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后成为新增主管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具体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和“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决算公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602,849.33元,其中,流动资产817,883.33元,固定资产784,9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3,977.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2,65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14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11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2010053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