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0101000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位统筹推动,聚各方合力建设服务中心。昆明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指示要求,立足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社会需求,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迅速推进,建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统筹,市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整合17家市级职能部门力量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中心筹建工作。二是快速协调推进。筹建期间,市委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整合资源、实时调度,在全市层面协调争取调剂专门编制、建设资金和办公场地,仅用时4个月就完成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选址改造、机构审批、人员配置、机制建设等工作,于8月中旬顺利揭牌运行。三是高标准规划建设。制定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聘请国内一流设计团队、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团队共同开展设计规划,按照全国先进标准推进中心建设。中心面积1700平方米,设评估、测评、咨询、热线、团辅等5大功能区,整合“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配备了全息互动系统、认知行为训练智能系统、心理脱敏VR系统等业内一流设备,成为全省设施最齐备、功能最完善、环境最优越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业诊疗服务。王宁书记在全省卫生健康发展大会上强调,干工作不是靠说,是靠投入、靠精力、靠去抓,关键是解决几个重大问题。昆明市针对“全市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开展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小学预警率高达16.9%、初中预警率高达19%、高中预警率高达22.3%。其中,14.8%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风险,显著高于成年群体,迫切需要有效干预。与严峻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形势相对应的是,现有服务力量整体薄弱,专业化水平低,缺乏畅通渠道、专业平台和服务载体。对此,我们聚焦问题想办法,明确把开展专业诊疗服务作为中心工作的首要职能,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全免费心理健康服务。一是提供专业服务。中心由市委市政府一手组建,汇集省市一流专业力量,组建了317名由医生、心理咨询师、中小学心理老师组成的常态化专业服务队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群众认可度和信任度高,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想得起、信得过、用得上。二是整合部门力量。中心与卫健、教体、民政、团委、红会、工会、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整合学校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等力量,实现人员互通、资源共享,构建中心引领、部门协同、医校联动、社会拓展的服务模式。三是规范行业管理。中心联合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业内专家等专业力量,一定程度上引领了全市行业发展,对签署合作协议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进行授牌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管理,保障青少年和家长权益。自挂牌运行以来,中心累计注册用户2.8万余人,服务咨询8000余人次,服务时长超过1.5万小时,受到了青少年、家庭、学校、社会面的一致好评。
3.立足五大职能,打造一体化救助平台。一是实体化开展心理疾病咨询诊疗服务。对来访的青少年进行分类评估判断,通过现场心理咨询、协助选择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咨询、协调推送医院诊疗等方式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二是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技能培训。为中小学班主任、心理老师、社会心理咨询师等工作队伍提供培训督导,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能力水平和社会心理健康认知度。三是统筹聚合全省心理健康诊疗资源和人才力量。统筹整合全省心理健康医疗机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以及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资源,搭建平台,聚合人才,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最强的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四是开展心理健康科学研究。统筹专业研究力量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基础理论及应用的科学研究,促进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应用。五是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解决好青少年心理健康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帮助青少年解决康复返校等特殊情况、特殊问题。
4.整合多方力量,建设高水平专业化队伍。中心结合功能定位、整合多方力量,高水平打造“四支队伍”提供专业服务。管理队伍。由中心在职在编的8名人员构成,负责中心的总体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及制度,招募、培训和管理人员队伍,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内外工作,策划实施服务活动项目等。日常服务队伍。统筹整合民政、卫健、教体等多部门力量,与13家社会心理咨询室、8家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从心理咨询师、中小学心理老师、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医生等专业力量中筛选储备,组建专业日常服务队伍。专家队伍。邀请全国、省市行业一流专家组建专家队伍,指导中心工作体系及服务模式建设,加强对中心的工作督导和人才培养,对特殊、严重个案进行研判、干预并提供指导。志愿者队伍。由团市委组织热心公益事业、具备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高校学生、青少年事务社工及学生家长等,利用业余时间到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已招募各类志愿者1600余名,组织学校班主任、心理老师、家长、心理咨询师等开展专业培训30余期、培训超过2200余人次。
5.开展科学研究,确保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社会需求多样、问题表现复杂、形势变化迅速,中心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应用,广泛开展合作交流,推动专业水平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一是挂牌成立昆明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中心,搭建专业科研平台、统筹行业科研资源,拓展和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功能,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二是联合全国、省、市相关精神卫生机构、高校心理研究机构、教育部门、专业心理机构建设专家库,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为中心提供专业指导,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三是争取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等业内一流专家学者提供相关学科和应用服务支持,搭建研究与实践平台,实施专业能力培养支持计划,推动专家研究与专业服务融合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66万元,增长257.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66万元,增长257.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单位新增4名在职人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占总支出的27.87%;项目支出40.74万元,占总支出的72.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66万元,增长257.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74万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增加24.92万元,增长157.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单位新增4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5.74万元;中心运行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4.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人均人员经费为3.94万元,人均公用经费为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经费支出40.7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转,组建省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及专业志愿者团队,购置保安保洁服务,确保新成立单位可以正常运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66万元,增长257.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单位新增4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5.74万元;中心运行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4.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6%。主要用于:
(1)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10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40.7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建设及运转,组建省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及专业志愿者团队,购置保安保洁服务,确保新成立单位可以正常运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7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37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0.23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0.0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心未编制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且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未编制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且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益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暂未产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0101111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00344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