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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主要职能为: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依据有关章程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区组织、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2)参与制定昆明市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年报刊资料、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制定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
(5)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文化建设,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带领团结全市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培养青年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8)会同有关部门为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参与拟定昆明市青少年外事有关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以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9)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和思想建设一体推进,在党的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政治要求入脑入心。2023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2期。三是党建工作有声有色。成功创建“青春向党,筑梦昆明”党建品牌,28名在职党员全员完成“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工作。持续抓好“两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选派1名干部驻村。扎实开展机关主题教育,组织读书班2期。
2.坚持全局站位和职责定位有机结合,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作为。一是宣传思想工作提质增效。强化团属新媒体平台建设,团市委官方微信粉丝达116.17万,全年发布推文690条,阅读量345万人次,影响力长期居云南团属政务微信公众号榜首、昆明市政务新媒体前三;官方微博全年发布微博3288条,阅读量864万人次。完善“青年大学习”线上管理系统,全年学习216.18万人次。发挥春城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理论宣讲轻骑兵作用,开展“万名团干上讲台”活动,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宣讲300余场,参与25.3万人。研究制定《全市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分层级、分群体、分地域推进全市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市各级团组织组建学习小组800余个,开展专题学习1000余场。二是服务全市大局提能进位。组织全市共青团系统大竞赛活动,各县(市)区团委晒成绩找问题,“争第一、作引领、当示范”在全市共青团系统蔚然成风。成立“六个春城”先锋队,开展昆明市“青年文明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青春行动,深入推进青联、青企协服务县域经济活动。三是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提标扩面。持续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全市共青团系统协助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9424万元,扶持创业521人,带动就业1820人。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昆团就业帮”,发布职位125.4万余个,简历投递164.28万份。成功举办“才聚昆明 青春有成”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昆明专项活动,获中央宣传部表彰。四是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提档升级。组织开展春运“暖冬行动”、“3·5”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2023年,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500余场,参与活动志愿者5万余人、队伍6083支。
3.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发力辩证统一,在服务青年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昆明市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工作指引》,举办“青城市集”青年发展型城市交流展,命名首批昆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单元。根据团中央反馈意见,“青年发展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市财政投入800万元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经验做法,纳入《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首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清单并向全国推广。二是“青春昆明”服务平台持续升温。完善青志愿、青课堂、昆团就业帮、青活动、智慧队建等功能板块,构建“学、聚、成长、玩在一起的青年社区”。“青春昆明”服务平台注册用户141万,发布志愿服务活动、青年社交活动等各类活动2000余场,访问量超过2亿人次。三是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作用日趋凸显。组建317人的服务队伍,持续加强云南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国区域中心建设,深入开展“5.20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日”、“家庭积极教育讲座”等各类活动120余场。中心累计注册用户3.5万人,服务各类咨询9000余人次,参与服务专业队伍4786人次,服务时长1.5万余小时。中心工作被《云南通讯》2023年第6期刊载。四是各族各界青年交流更加密切。开展“助推青年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中老青年文化交流、2023年中越边境青年友好交流等活动,协助开展首届昆明鲜花国际论坛,设置“小小石榴籽”红领巾特色章,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书信手拉手”等主题团日、队日活动,引导各族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坚持调查研究和深化改革双向发力,在强化基层基础上积蓄新动能。一是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稳步推进。制定《昆明市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举措支撑体系、责任落实体系、考核评估体系,五华、官渡、盘龙、呈贡、东川、宜良、禄劝等7个县区的改革案例被云团头条采用,3条改革案例被团建头条采用。二是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完善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等制度,规范开展中学团课教育,从严抓好入团程序和团员管理。推动社会领域、“两新”团组织建设,完成社会领域团组织建设9118个,非公企业领域团组织建设2048个。三是全团带队工作有效深化。组织召开昆明市第五次少代会,做好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构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市级红领巾讲师团组建等工作,建立社区少工委656个,打造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22个。大力建设“网上少先队”,在全省率先打造智慧队建工作平台,持续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共发布“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73场,累计浏览1468万人次,报名171万人次。四是调查研究走深走实。按照市委“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决策部署,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认真落实“三法三化”,开展调查研究30余次,覆盖64个基层团组织、42家企业,征集青年意见建议80余条,形成调研报告10余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6个。
5.高位统筹推动,聚各方合力建设服务中心。昆明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指示要求,立足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社会需求,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迅速推进,建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统筹,市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整合17家市级职能部门力量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中心筹建工作。二是快速协调推进。筹建期间,市委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整合资源、实时调度,在全市层面协调争取调剂专门编制、建设资金和办公场地,仅用时4个月就完成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选址改造、机构审批、人员配置、机制建设等工作,于8月中旬顺利揭牌运行。三是高标准规划建设。制定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聘请国内一流设计团队、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团队共同开展设计规划,按照全国先进标准推进中心建设。中心面积1700平方米,设评估、测评、咨询、热线、团辅等5大功能区,整合“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配备了全息互动系统、认知行为训练智能系统、心理脱敏VR系统等业内一流设备,成为全省设施最齐备、功能最完善、环境最优越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6.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业诊疗服务。王宁书记在全省卫生健康发展大会上强调,干工作不是靠说,是靠投入、靠精力、靠去抓,关键是解决几个重大问题。昆明市针对“全市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开展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小学预警率高达16.9%、初中预警率高达19%、高中预警率高达22.3%。其中,14.8%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风险,显著高于成年群体,迫切需要有效干预。与严峻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形势相对应的是,现有服务力量整体薄弱,专业化水平低,缺乏畅通渠道、专业平台和服务载体。对此,我们聚焦问题想办法,明确把开展专业诊疗服务作为中心工作的首要职能,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全免费心理健康服务。一是提供专业服务。中心由市委市政府一手组建,汇集省市一流专业力量,组建了317名由医生、心理咨询师、中小学心理老师组成的常态化专业服务队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群众认可度和信任度高,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想得起、信得过、用得上。二是整合部门力量。中心与卫健、教体、民政、团委、红会、工会、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整合学校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等力量,实现人员互通、资源共享,构建中心引领、部门协同、医校联动、社会拓展的服务模式。三是规范行业管理。中心联合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业内专家等专业力量,一定程度上引领了全市行业发展,对签署合作协议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进行授牌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管理,保障青少年和家长权益。自挂牌运行以来,中心累计注册用户2.8万余人,服务咨询8000余人次,服务时长超过1.5万小时,受到了青少年、家庭、学校、社会面的一致好评。
7.立足五大职能,打造一体化救助平台。一是实体化开展心理疾病咨询诊疗服务。对来访的青少年进行分类评估判断,通过现场心理咨询、协助选择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咨询、协调推送医院诊疗等方式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二是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技能培训。为中小学班主任、心理老师、社会心理咨询师等工作队伍提供培训督导,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能力水平和社会心理健康认知度。三是统筹聚合全省心理健康诊疗资源和人才力量。统筹整合全省心理健康医疗机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以及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资源,搭建平台,聚合人才,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最强的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四是开展心理健康科学研究。统筹专业研究力量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基础理论及应用的科学研究,促进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应用。五是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解决好青少年心理健康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帮助青少年解决康复返校等特殊情况、特殊问题。
8.整合多方力量,建设高水平专业化队伍。中心结合功能定位、整合多方力量,高水平打造“四支队伍”提供专业服务。管理队伍。由中心在职在编的8名人员构成,负责中心的总体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及制度,招募、培训和管理人员队伍,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内外工作,策划实施服务活动项目等。日常服务队伍。统筹整合民政、卫健、教体等多部门力量,与13家社会心理咨询室、8家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从心理咨询师、中小学心理老师、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医生等专业力量中筛选储备,组建专业日常服务队伍。专家队伍。邀请全国、省市行业一流专家组建专家队伍,指导中心工作体系及服务模式建设,加强对中心的工作督导和人才培养,对特殊、严重个案进行研判、干预并提供指导。志愿者队伍。由团市委组织热心公益事业、具备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高校学生、青少年事务社工及学生家长等,利用业余时间到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已招募各类志愿者1600余名,组织学校班主任、心理老师、家长、心理咨询师等开展专业培训30余期、培训超过2200余人次。
9.开展科学研究,确保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社会需求多样、问题表现复杂、形势变化迅速,中心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应用,广泛开展合作交流,推动专业水平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一是挂牌成立昆明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中心,搭建专业科研平台、统筹行业科研资源,拓展和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功能,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二是联合全国、省、市相关精神卫生机构、高校心理研究机构、教育部门、专业心理机构建设专家库,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为中心提供专业指导,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三是争取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等业内一流专家学者提供相关学科和应用服务支持,搭建研究与实践平台,实施专业能力培养支持计划,推动专家研究与专业服务融合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8个,含: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少年部、权益部、机关党总支(人事处);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0个,无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综治维稳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对团市委直属单位、挂靠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组织部: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县(市)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宣传部: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团组织的宣传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负责团市委文明单位创建等机关建设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4.统战部:研究、指导民族地区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民族地区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5.青年发展部: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青年工作;组织参与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工作;指导昆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6.学校少年部:研究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并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指导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市学联、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7.权益部: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参与拟定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研究保护未成年人和团员青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向主管机关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青少年思想及违法犯罪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8.机关党总支(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挂靠机构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社保和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领导团市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牵头负责团市委“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团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9.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
2.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
2.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5万元,增长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35万元,增长4.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单位新增4名在职人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级压缩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且无非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0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07万元,占总支出的72.97%;项目支出277.09万元,占总支出的27.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6万元,增长0.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34万元,增长10.38%;项目支出减少67.27万元,下降19.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单位新增4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增加70.34万元;本级压缩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且无非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减少67.2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8.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人均人员经费为17.87万元,人均公用经费为1.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和改进共青团自身建设专项经费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一系列培训讲座调研等活动,加强对共青团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组织青年的能力,更好的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职能。开展思想宣传,青年引领。宣传部属宣传思想战线基层,跟群众的关系最密切、联系最直接,承担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文化繁荣等重要职能。
2.志愿者、预青及团代表专项经费支出36.1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为昆明市青年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指导,总体规划并统筹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联系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青年社团和新兴青年群体管理;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青年志愿者培训和机制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团员代表履职能力,市级财政部门保障市级团代表每年每人300元的履职工作经费,建立团代表走访团员青年制度,通过设立团代表工作室和集体见面、日常走访等形式,增强团代表对普通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服务,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和打造青少年关爱服务项目,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和打造青少年关爱服务项目,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3.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支出108.00万元,主要用于牵头负责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从“围绕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和“围绕建功城市高质量发展,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两个方面,12个具体内容着手,实施好青年友好、青年成才、青年有爱、青年健康、青年安全、青年建功、青年志愿、青年幸福“八大行动”,加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和青年创业园建设,组织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昆明行活动专项经费支出22.88万元,主要用于充分利用昆明生态、资源和政策等有利条件,搭建驻昆高校和全国高校“云上”合作平台,构建云南籍高校人才社会实践“线下”服务平台,主动吸引高校人才团队、技术储备资源走进昆明、宣传昆明、服务昆明,围绕昆明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5.COP15第一阶段省筹备办志工部住宿工作经费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COP15第一阶段住宿餐饮经费及省筹备办志工部对1家酒店进行志愿者工作人员住宿费的清算。
6.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工作经费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青年创业就业难题,服务青年人才,完成年度下达创业工作目标培训任务,增加创业就业服务机制。
7.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载体及孵化平台经费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
8.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球主场活动工作经费支出8.07万元,主要用于100名志愿者招募培训上岗工作,为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球主场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确保活动当日昆明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9.2022年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出21.82万元,主要用于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23〕73号),结合单位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完成情况,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
10.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创业就业培训及讲座,用于创业就业宣传及提升创业就业率。
11.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经费支出40.7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转,组建省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及专业志愿者团队,购置保安保洁服务,确保新成立单位可以正常运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06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单位新增4名在职人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7%。主要用于: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52.4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95.0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行政单位各类项目支出;
(3)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10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4)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40.7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建设及运转,组建省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及专业志愿者团队,购置保安保洁服务,确保新成立单位可以正常运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
(1)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3.59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COP15第一阶段住宿餐饮经费及省筹备办志工部对1家酒店进行志愿者工作人员住宿费的清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0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9.60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83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离岗或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4)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1.0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补助就业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3.99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8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6.43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59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
(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8.07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100名志愿者招募培训上岗工作,为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球主场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确保活动当日昆明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
(1)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出21.8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1.16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8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8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8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接待共青团河北省委,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共青团河北省委人员1批次共计1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4万元,比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团市委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减少办公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资产总额13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62万元,固定资产4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11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00352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