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体服务扎实推进,畅通线上线下预约渠道,规范开展专业评估与心理咨询。2025年共服务青少年3836人次,总时长超2.34万小时。优化服务管理,做好回访与家长沟通,完善服务环境。推动服务向县区下沉,依托7个县区心理中心服务2084人次,建立县区联络员机制,实现市县资源共享、转介互通。
2.构建分层教育培训体系,拓宽科普宣传维度。开展专业督导36次,近500人次参与;举办服务技能培训20期,覆盖1500余人次;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及班主任培训,覆盖超2万人。开展家长课堂6期、200人参与,联合平台推出科普短片《昆青指南针》,扩大心理健康科普覆盖面。
3.整合多方资源夯实服务根基。联合3家医疗机构、27家专业机构及学校,组建329人专业人才库,规范更新公益合作机构,确定15家机构、55名人员为公益合作对象,强化人才管理。对接上级资源推动“圆梦工程”落地,探索大数据评估模式,与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实现资源整合与双向赋能。
4.聚焦课题研究,推进“服务+科研”的发展方向。自主开展3项创新研究,为服务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协助云南大学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参与中科院心理所国民心理健康调查,覆盖5所学校。链接高端外部资源,深化专业合作。与北京、上海多家精神卫生机构建立个案转介、督导等合作关系,畅通疑难个案处置渠道;整合省内外专家资源,充实专家智库,提升专业指导与个案干预能力,推动中心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2,546.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2,546.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97.7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中心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常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2,546.48元,其中:本年收入1,712,546.4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2,546.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97.7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中心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常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2,546.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2,546.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546.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7.7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中心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常规增加;项目支出268,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中心本年度项目支出与上年度一致,保持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29(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1,031,030.48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项基本支出(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68,000.00元,该类支出为我单位各专项经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4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16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0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96.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05,06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8人次。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中心基础运行费用(水电、网络、保安保洁、设备运维),志愿者及服务人员保障经费(保险、补助),督导培训经费和研究及制度经费保障(激励表彰、回访评估、法律顾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7元,其中:流动资产2.47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