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依据有关章程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区组织、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2)参与制定昆明市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年报刊资料、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制定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
(5)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文化建设,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带领团结全市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培养青年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青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8)会同有关部门为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参与拟定昆明市青少年外事有关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以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9)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8个,含: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少年部、权益部、机关党总支(人事处);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0个,无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综治维稳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对团市委直属单位、挂靠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组织部: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县(市)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宣传部: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团组织的宣传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负责团市委文明单位创建等机关建设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4.统战部:研究、指导民族地区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民族地区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5.青年发展部: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青年工作;组织参与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工作;指导昆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6.学校少年部:研究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并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指导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市学联、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7.权益部: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参与拟定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研究保护未成年人和团员青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向主管机关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青少年思想及违法犯罪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8.机关党总支(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挂靠机构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社保和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领导团市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牵头负责团市委“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9.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本级);
2.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加强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书记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的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贺信精神等,引导团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理论武装。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团市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昆明”开设学习专栏,及时转载党中央重要文件、会议文章,“青年学习小组”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推动全市团员青年群体掀起理论学习的热潮。有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志汇春城青年志愿服务”“春城先锋服务队”。深入推进规范建设年建设。全面落实全省共青团规范建设年工作要求,结合全面从严治团、为基层减负工作,全面梳理并严格落实团市委各项制度规定,规范会议、文件标准,推进共青团规范化发展。
突出为党育人,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有序推进“青年讲师团”宣传宣讲。选优配强春城青年讲师团队伍,遴选优秀青年团干、高校思政教师、各行业领域青年典型70人组成市级青年讲师队伍,全年开展宣讲500余场。“五四”期间,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何以理想—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五四青年节主题活动82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新媒体平台时时传播正能量。截至12月,团市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昆明”发布推文660条,阅读量超过235.3万人次;视频号发布视频95条,播放量135.2万次;抖音号发布视频94条,播放量70.3万,抖音号获7.5万点赞;利用抖音号、视频号开展直播活动3场;微博号粉丝3.9万,发布条数2536条,阅读量452万。创新宣传方式。精心策划青创社区建设、国家安全、青年就业创业、春城青年驿站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刊发稿件61篇。围绕年度工作、讲师团示范宣讲、“五四”“六一”主题活动制作短视频6期,拍摄“昆青会客厅”“昆青漫游记”“昆青指南针”系列短视频5期。
夯实基层根基,有力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持续强化团员队伍建设。规范团员发展管理,统筹学校(初中、普通高中、中职、高校)和社会领域5个类别,全年分配团员发展名额28907名,年初发展24913名,中期增补3994名。加强入团仪式教育,全年开展“红色基因代代传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等一定规模的集中入团活动36场,市属学校开展22场。着力扩大基层团组织覆盖面。全力推进新兴领域团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创新实施“党建引领、三联驱动、品牌赋能、机制护航”四大工程。截至目前,昆明市共有新兴领域团组织5633个,其中新经济组织5056个,新社会组织520个,新就业群体57个;覆盖团员总数达17124人,其中新经济组织覆盖团员14200人,新社会组织覆盖团员2704人,新就业群体覆盖团员220人。全市新增新兴领域团组织覆盖企业21125个,覆盖率达80%。深入推进团纪执行工作。与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动,精准推进团纪执行工作,实现“每条线索有记录、每个环节有跟踪”。截至目前,共接收涉团员青年违法犯罪线索31条,规范处理违纪团员27名,对涉及犯罪的19名团员及时启动团纪处分程序。四是大力开展“青年夜校”活动。通过“青年夜校”为青年提供文化艺术、健康运动、技能提升等特色课程学习,全市累计开课200余次,服务2500余人次,中医养生、书法、扎染、古筝、结艺、陶艺等课程出现了推出即“爆满”的良好态势。
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提升共青团大局贡献度。构建多元化青年创业载体。在五华区泊心湾健康产业园打造昆明市青年创业基地,目前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打造全省首家由共青团实体化运营的昆明青年花卉电商产业园,项目面积10000㎡,截至目前,园区入驻企业40家,孵化6名粉丝过万主播,带动500余人返乡创业,引进新森林鲜花、云舍花卉等3家优质头部电商直播企业入驻。积极参与筹建市级青年创业空间,依托西林社区等村(社区)现有空间,引入青年创业就业方面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青年创业就业咨询、培训、孵化等全流程帮扶。推进创业兴乡三年行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训42人次;联络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和产业发展带头人30人;联络、培育、服务“乡村CEO”13人、农村优秀青年人才33人、销售型创业青年人才11人、乡村文旅创业青年人才11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青年35人。深化结对帮扶磨憨工作机制。持续在磨憨打造“国门青年之家”“国门少工委”“边境守望 青与童行”、青少年戍边体验活动等共青团特色品牌,发挥“强边固防青年突击队”作用,协助边境联防所做好巡逻巡防、应急处突、轮岗值守等工作,把团的工作开展到边境第一线。
围绕青年需求,持续加大服务青年工作力度。打造专业化双创支撑体系。成立昆明青年创业就业协会,70余名会员覆盖科技研发、跨境电商、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新业态领域,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青年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平台。组建一支52人的“春城青年创新创业导师团”,助力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健康成长。全链条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在中国青年创业基金会支持下,启动昆明“青年小店榜样计划”项目,每年线下培训主理人不少于50名。联动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帮助青年小店引流增收。通过“村播小院”累计培训孵化主播、达人、青年大学生及村民1400余人。优化广覆盖创业就业生态。打造“春城青年驿站”33家,提供559个床位,为留昆返昆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7天的免费住宿,让驿站成为青年来昆的第一落脚点。自4月29日上线“春城青年驿站”小程序以来,累计注册用户3023人,累计审批申请464条。五是示范带动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做好第四届“云南创新创业之星”暨“创青春”大赛,昆明7个项目入围决赛;推报1人获评新时代中国青年先锋,组建备案青年突击队53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921,455.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921,455.2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252,872.52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数常规性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发放人数增加,地方项目专项经费增加,且新增省三会县区志愿者工作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21,455.24元,其中:本年收入17,921,455.2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21,455.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52,872.52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数常规性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发放人数增加,地方项目专项经费增加,且新增省三会县区志愿者工作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21,455.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21,455.24元,其中:基本支出9,799,466.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116.4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121,98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66,989.00元,主要原因分析: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发放人数增加,地方项目专项经费增加,且新增省三会县区志愿者工作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29(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394,110.96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项基本支出(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26,00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专项经费支出;
3.“201(类)-29(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479,599.28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下属单位各项基本支出(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4.“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68,00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下属单位专项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0,80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3,904.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00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7,751.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9.“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551.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0.“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1,22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1.“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47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及工伤保险支出;
12.“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17,06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3.“221(类)-02(款)-03(项)”购买补贴支出50,000.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
14.“230(类)-02(款)-08(项)”结算补助支出1,827,989.00元,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专项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专项经费。
功能科目分组:“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03,381.00元,主要用于盘龙区、西山区等12个县市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补助及社保发放。
2.省三会县区志愿者工作经费。
功能科目分组:“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5,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千名志愿者后勤保障及培训等服务,保证省三会圆满完成。
3.2026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功能科目分组:“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27,989.00元,主要用于下达2026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44.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44.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98人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部分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加强和改进共青团自身建设专项经费:巩固深化第一批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贯彻落实好《关于巩固深化昆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岗位拓展、实习实践、就业创业引航三大工程和专项建设行动,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力量参与“团团陪伴·‘就’有‘位’来”专项行动,广泛募集就业岗位,开展“团团陪伴”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实习,开展就业引航宣讲;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2024—2026年)》要求,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在乡村振兴中就业创业、建功立业,支持青年创业兴乡;参照团中央正在编制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和云南省准备开展编制的《云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结合昆明实际,采用实地观察、问卷调查、走访问谈、抽样观测等形式开展分析研究,编制《昆明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6—2030年)》;通过广泛发动,招募30支左右实践团队和100名左右的大学生参与专项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团市委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运营维护和重要时间节点思想政治理论活动宣传;在宣传周期间,发动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立足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主题论坛、讲堂等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做好网络安全普和教育;确保昆明共青团网站正常显示,及时对后台进行更新维护,配合做好对相关新闻舆正面引导宣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青春昆明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团建数字化、培训在线化、就业信息化、活动平台化,提升对青少年服务引领力。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专项经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有关要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青年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志愿者、预青及团代表专项经费:全面贯彻全国青联、省青联关于新时代深化青联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4个主要目标12项主要工作内容,切实完成各项工作指标,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组织本地区各族青少年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做好各族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承担全市司法社工队伍建设工作,年内组织开展培训2场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场次,协助司法办案机关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背景调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专业社工小组、团体辅导等服务40场,个案跟踪辅导100人次;开展辅导员技能大赛;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用于做好360名市级团代表的年度履职工作;完成机关党总支及各支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挂钩东川区象鼻村扶贫工作,发放驻村工作队员补贴,支持呈贡区前卫营社区双报到工作等各项任务。
4.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中心基础运行费用(水电、网络、保安保洁、设备运维),志愿者及服务人员保障经费(保险、补助),督导培训经费和研究及制度经费保障(激励表彰、回访评估、法律顾问)。
5.省三会志愿者工作经费:开展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十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省“三会”),将于2026年在昆明举办。为认真做好省“三会”昆明市承担的各项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把省“三会”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团结奋进、影响深远的体育盛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0,606.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152.4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条例,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为1,481,579.00元,主要用于开展筹备省三会志愿者工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运维服务等需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相关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资产总额467,188.96元,其中:流动资产88,818.67元,固定资产378,37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6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