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10 09:48 |来源:共青团昆明市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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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1-2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石玉钢副书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门作出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回应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昆明市筹建了全国首家全公益普惠、全链条服务、全资源整合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在西山区滇池路208号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所属办公楼挂牌,通过实体化运行,为9—18岁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务,着力打造立足昆明、辐射全省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

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体化开展心理健康咨询诊疗服务

面向青少年开展实体化干预,切实解决青少年心理健康需求。一是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总结服务经验,完善系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机制,提供解决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拓展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二是发挥市县乡三级服务体系效果。充分利用市县乡三级服务体系,快速响应青少年需求,因地制宜挖掘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相互配合资源共享,深化机构统一领导、资源统一调度、队伍统一培训工作格局,打好联动组合拳。

2.持续性开展专业队伍水平教育培训

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和培训。组建线上线下督导小组,覆盖更广泛专业人员,持续性学习培训。常态化组织教育培训,充分挖掘利用专家资源,丰富深化培训内容,形成递进式的内容培训格局。二是形成规范化资格认定和考评。探索解决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失范、监管空白、标准缺失等问题,开发一套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服务资格鉴定、行业准入、督导培训、监督管理等环节的规范和标准。结合专业背景、个人素质、服务能力、继续教育和督导考核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力量开展精细、周密的调研和专家论证,在地方试行的基础上争取能够将区域经验上升为省级实践和全国标准。

3.持续性形成全省资源整合发展格局

不断整合全省心理健康资源,协同各职责部门,包括医疗机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及协会、学校及高校等有关资源,整合全省资源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一是持续性发展服务队伍体系建设。丰富“社会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老师+心理科医生+专家团队+志愿者”的服务队伍体系,吸纳专业人才,发挥专业队伍的专业力量帮助青少年改善心理健康状况。二是协同性联动全省资源整合。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资源共享、跨区域服务等方式,让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有效成果辐射全省。

4.专业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

深耕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基础及应用服务前瞻性研究,促进研究成果有效转化应用。一是打造心理健康科普平台。依托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力量和资源,线上设立科普知识宣传栏目,开发心理健康知识宣讲视频、图文、音频资料等内容,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专业有效的学习途径,形成品牌化的心理健康科普服务平台。二是组织专业学术研讨论坛。参与主办或承办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学术论坛、峰会或研讨会,聚焦热点问题和前沿技术,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资源传播与学习。

5.群策群力统筹资源促进实际问题解决

发挥中心资源优势和统筹协调作用,为特殊问题提供解决思路和有效方案。一是编制心理健康工作指南。围绕日常管理、问题识别、干预方法、危机应对、家校沟通、应急处置等工作内容,针对我市特点,编制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干预南。二是编制心理健康教育指南。以专业性为导向,组织编制包括心理健康基础知识、自我认知与个人发展、社交技能与人际交往、应对挫折与压力管理、生命教育与价值观培养等为内容的教育指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0,648.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0,648.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734051.17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均为2024年下半年入职,故2025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0,648.72元,其中:本年收入1,710,648.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0,648.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734051.17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均为2024年下半年入职,故2025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0,648.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0,64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648.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6051.17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新增4名在职人员均为2024年下半年入职,故2025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000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开展工作增多,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29(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1039084.7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项基本支出(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统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68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中心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该类支出为我单位各专项经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96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44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32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8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0506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2024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昆明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经费:一是强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市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心高效履行“五项职能”,为全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二是建强队伍,提升专业水平。想方设法抓机构建设、人才培养,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中心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三是注重研究,保持行业领先。充分发挥研究中心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前瞻性研究,举办行业学术峰会,形成理论研究成果,确保业务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四是拉高标杆,打造示范样板。着眼更高要求、更优服务,加强与国家、省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强化与省内外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部门机构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示范样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2025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200100111

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10012438141